永安药业:关于选举第七届职工监事的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讨论、表决,选举段伟林先生、马艳娇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段伟林先生:197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曾先后任北京六采国际食品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厂财务科科长;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北京金菱一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经理;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武汉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段伟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马艳娇女士:1989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2013年进入本公司并先后担任公司质量管理部环氧乙烷质量班长、牛磺酸事业部安全管理员,现任公司安环部主管。
马艳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