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核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4  融发核电(00236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融发核电 公告编号:2024-020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秀林路2号,公司生产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陈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62,170,6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82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54,590,5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45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58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4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提案1.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639,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提案2.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639,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提案3.00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639,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提案4.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639,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提案5.00 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639,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提案6.00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639,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提案7.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639,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提案8.00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639,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提案9.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639,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提案10.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639,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

5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提案1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639,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提案12.00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提案13.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6%;反对5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提案14.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821,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53%;反对2,34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6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86%;反对2,34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4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提案1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727,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59%;反对7,44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800%;反对7,44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2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审议通过提案16.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727,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59%;反对7,44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800%;反对7,44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2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审议通过提案17.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727,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59%;反对7,44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800%;反对7,44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2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审议通过提案18.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727,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59%;反对7,44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7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800%;反对7,44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2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李威、林铠燊

3.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