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吕翊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吕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9,7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2,442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公司任职情况 | 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 无限售流通股(股) | 高管锁定股(股) |
吕翊 | 董事长 | 1,129,768 | 0.18% | 282,442 | 847,326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及减持原因: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原因 |
吕翊 | 282,442 | 0.05% | 落实国资相关管理要求 |
注: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事项,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
2、股份来源:首发后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价格: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则不减持。
6、吕翊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吕翊先生在2013年11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承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太极股份向其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其他锁定期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翊先生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说明和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吕翊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吕翊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