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披露日期 |
2024年4月17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9、《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024年4月18日 |
2024年4月29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4月30日 |
2024年8月30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2024年8月31日 |
2024年10月30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0月31日 |
2024年12月5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4年12月6日 |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外,公司持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检查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检查变更及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九)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保证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到位,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公开、公平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有效避免和防止了内幕交易的发生。2024年,公司未发生此类违规事件。
(十)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25年,公司监事会工作计划主要包括:
(一)密切关注行业新规和监管要求,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和政策动态,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持续提升监事会监督履职水平,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积极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对公司法人治理情况、财务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审慎独立审议相关议案。
(三)勤勉尽职,严格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出席或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策程序进行全过程监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并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