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5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卓翼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天津卓达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卓达”)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天津农商东丽中心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卓达在天津农商东丽中心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基础上天津卓达以其自有房产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卓达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08月30日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环南街71号法定代表人:李兴舫注册资本:20,000万元股权结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投资100%
经营范围: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卓达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12月31日(已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已审计) |
资产总额 | 40,529.72 | 42,359.73 |
负债总额 | 59,546.61 | 59,636.48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59,027.33 | 59,006.80 |
净资产 | -19,016.89 | -17,276.75 |
营业收入 | 13,590.70 | 22,534.29 |
利润总额 | -1,740.14 | -7,491.74 |
净利润 | -1,740.14 | -7,491.74 |
天津卓达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乙方):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甲方):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
3、被担保人:天津卓达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5,000万元
6、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7、抵押物:天津卓达名下津(2023)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549148号的房地产
8、保证期间:
(1)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发生垫付款项,则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2)如任一具体授信业务展期,则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64,298.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91%;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6%。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天津农商东丽中心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天津卓达与天津农商东丽中心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授信协议》;
3、天津卓达与天津农商东丽中心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