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68,349,893.00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2020年度至2023年度已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确认预计负债4,584.86万元,结合一审和二审判决结果,因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将转回预计负债,该事项预计增加2023年度利润3,897.13万元。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机构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邮寄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民终1599号】、《民事通知书》【(2022)粤民终1599号之一】及《民事判决书》【(2022)粤民终1599号】:Medion AG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二审审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了终审判决。申请人Medion AG在案件二审期间,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继续冻结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翼飞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及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2013年5月起,Medion AG通过采购订单的形式向公司订购多个型号的平板电脑。2014年1月21日,Medion AG与公司签署了《General Service Agreement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between Zowee and Medion AG》(下称“《协议》”),采购订单及《协议》的履行过程中,Medion AG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且使其遭受损失,Medion AG根据合同约定提起诉讼。
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03民初5666号】及《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20)粤03民初5666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3月17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暨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021年3月1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2020)粤03民初5666号】及相关材料,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3月2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收到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1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03民初5666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或裁决的进展情况
(1)、Medion AG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4月12日开庭进行了二审审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Medion AG的上诉请求理据不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及处理结果亦无不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Medion AG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83,549.46元,由原告 Medion AG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在本案件二审期间,申请人Medion AG就本案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继续冻结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翼飞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冻结期限自2023年11月23日起至2026年11月22日止。公司目前正在依据法院流程积极协调办理该资产的解冻事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案件金额为2,352.71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案件金额为1,135.84万元。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涉诉金额(含本次诉讼案件涉诉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0,323.5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46%,不存在涉案金额单项或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关于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翼飞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冻结的情况,公司目前正在依据法院流程积极协调办理该资产的解冻事项,上述资产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2、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2020年度至2023年度已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确认预计负债4,584.86万元,结合一审和二审判决结果,因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将转回预计负债,该事项预计增加2023年度利润3,897.13万元。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机构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3、公司将持续关注此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粤民终1599号】、《民事通知书》【(2022)粤民终1599号之一】、《民事判决书》【(2022)粤民终1599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