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8  卓翼科技(002369)公司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兴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12人,代表股份数73,776,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27%。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73,627,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86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数14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贺秋平律师、赵玉婷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1.00《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3,640,34799.8154%136,2000.1846%00.0000%同意
2.00《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3,640,34799.8154%136,2000.1846%00.0000%同意
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73,640,34799.8154%136,2000.1846%00.0000%同意
4.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审议
4.01《董事会议事规则》73,640,34799.8154%136,2000.1846%00.0000%同意
4.0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73,640,34799.8154%136,2000.1846%00.0000%同意
4.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73,640,34799.8154%136,2000.1846%00.0000%同意
4.0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73,640,34799.8154%136,2000.1846%00.0000%同意
4.05《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73,640,34799.8154%136,2000.1846%00.0000%同意
4.06《关联交易决策制度》73,640,34799.8154%136,2000.1846%00.0000%同意
4.07《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73,640,34799.8154%136,2000.1846%00.0000%同意
4.0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73,640,34799.8154%136,2000.1846%00.0000%同意
4.09《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73,640,34799.8154%136,2000.1846%00.0000%同意
4.1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73,640,34799.8154%136,2000.1846%00.0000%同意

注:(1)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表中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1.00《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2,6008.4677%136,20091.5323%00.0000%同意
2.00《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2,6008.4677%136,20091.5323%00.0000%同意

注:(1)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表中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表决结果:上述提案经逐项表决后,提案3.00、4.01、4.02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提案1.00、2.00、4.03-4.10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贺秋平律师、赵玉婷律师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