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执行裁定书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执行裁定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5〕粤03执恢188号之一)和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4〕粤0304执18021号之一),裁定变价、拍卖、变卖夏传武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总计70,753,930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317,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6%,将被变价、拍卖、变卖的公司股份为70,753,93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97.8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8%。
3、本次变价、拍卖、变卖公司股份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中院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配偶韦舒婷女士分别送达的两份《执行裁定书》,裁定书编号分别为“(2025)粤03执恢188号之一”、“(2024)粤0304执18021号之一”,具体内容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一)执行裁定书一
申请执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夏传武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夏传武合同纠纷一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执行裁定书的提示性公告案,北京仲裁委员会(2021)京仲裁字第1303号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变价、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夏传武持有的证券简称“卓翼科技”股票(证券代码:002369,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3,622万股以清偿债务。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执行裁定书二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夏传武、韦舒婷
关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夏传武、韦舒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4民初40953号民事判决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民终2826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福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夏传武名下持有的34,533,930股卓翼科技股票(证券代码:002369)以清偿案件债务。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本次将被变价、拍卖、变卖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行动人 | 本次变价、拍卖、变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拍卖人 | 拍卖原因 |
夏传武 | 是 | 36,220,000 | 50.08% | 6.39% | 否 | 深圳中院 | 司法裁定 |
34,533,930 | 47.75% | 6.09% | 否 | 福田法院 | 司法裁定 | ||
合计 | 70,753,930 | 97.84% | 12.48%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317,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6%。尾差系四舍五入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先生未收到本次执行裁定所涉及股票的《拍卖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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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先生将被变价、拍卖、变卖的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97.84%,且本次变价、拍卖、变卖公司股份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先生分别于2018年5月、2018年8月辞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本次变价、拍卖、变卖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