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宋令波先生、独立董事吕海洲先生、刘岳辉先生、蔡敏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凌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向下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