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亚太药业(002370)公司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行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就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两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一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十一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0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等一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7月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一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8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6、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两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8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会议仅审议该议案,会议决议已于2022年10月27日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2022年,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2022年度公司依法运行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能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未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公司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公司依法建立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体系运行情况、董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