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以直接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