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2日以专人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修改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45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