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1,700万元–2,200万元 | 亏损:5,193.03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3,100万元–3,600万元 | 亏损:4,370.08万元 |
营业收入 | 22,000万元–23,000万元 | 16,151.13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22,000万元–23,000万元 | 16,150.29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03元/股-0.04元/股 | 亏损:0.10元/股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期业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3个产品中选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及年初市场需求增加等原因,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2、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3)鄂01民终7161号),武汉农商行案件公司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冲回该诉讼在2020年度计提的预计负债2,186.39万元,属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3、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浙民终18号、(2023)浙民终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截至目前,绍兴中院已收到240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材料,投资者均已撤诉或终止诉前调解程序,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冲回前期对该类投资者诉讼案件已累计计提的预计负债2,992.48万元,属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