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0年6月,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开设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85080078801000000384)被冻结,合计冻结金额为1,999.49万元,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系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以下简称“武汉农商行”)因与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新药孵化”)、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生源”)借款合同纠纷,以亚太药业、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滥用股东身份与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关联公司与债权人利益,要求公司、上海新高峰对光谷新药孵化、上海新生源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武汉农商行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公司银行账户合计金额1,999.49万元。2023年7月4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2023)鄂01民终7161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6月9日、2020
年6月13日、2020年12月26日、2021年3月12日、2021年7月14日、2023年7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关于公司诉讼案件上诉受理的公告》、《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近日,公司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保全措施,通过查询开户银行账户信息并与开户银行联系核查确认,获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经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保全措施,目前上述账户状态正常。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