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安信证券关于亚太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亚太药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6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6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52,588,20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69号)。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以下三个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含利息收入) |
1 | 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 | 30,000.00 | 18,531.79 | 12,118.52 |
2 |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59,906.20 | 12,742.88 | 50,439.76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352.62 | 84.41 | 5,573.14 |
合计 | 95,258.82 | 31,359.08 | 68,131.42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目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72.5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亚太药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季宏宇 柴柯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