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亚太药业”)于2019年4月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6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6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52,588,20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69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药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募投项目终止后,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优先用于可转债回售、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或到期赎回;可转债摘牌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司可转债到期日是2025年4月2日,“亚药转债”已于2025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亚药转债”张数为2,472,253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284,309,095.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5年4月3日兑付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与江西人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可医药”)合同纠纷,人可医药向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账户(银行账号:19510101040108887)中的募集资金1,207.60万元被冻结,除该部分被冻结的资金外,其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9,854.03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及子公司雅泰药业一般账户进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毕雅泰药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94010078801200011358)、亚太药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
9401007880120001076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银行账号:39052001040018793)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子公司雅泰药业、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2日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 19510101040108887 | 冻结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 39052001040018793 | 本次注销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94010078801200010769 | 本次注销 | |
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94010078801200011358 | 本次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