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 于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间自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期限和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 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 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45,000 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协议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议 存单等)。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具体投资产 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 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5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不超过 人民币5,000 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45,000 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单等,使用 期间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期限 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障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使用, 本次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合理规划,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 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 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具体投资 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 办理相关事宜,财务部门为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 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 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 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账户进行日常监督,对公司投 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对所有投资产 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
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