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6  北方华创(002371)公司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9,328,8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43%)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10,591,2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9,328,8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43%。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计划减持的股份来源:通过参与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及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取得股份。

2.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3.减持原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4.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即不超过10,591,201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将遵守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资产重组相关各方承诺事项的公告》(2016-042),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承诺“保证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若政府监管机构要求调整锁定期的,则该等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上述股份已于2019年8月23日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并上市流通,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在股份锁定期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2019-075),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公司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在此期间不予转让。限售期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12月6日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并上市流通,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在股份锁定期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实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