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查股网  2024-07-06  北方华创(002371)公司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委员5名,实到5名,会议由刘怡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薪酬委员会对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该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薪酬委员会对调整股票期权价格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经薪酬委员会核查,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804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已达成。本次行权符合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行权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与会委员阅读了上述会议决议并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此页无正文,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签字页)

委员签字:

(刘 怡) (李 前) (吴汉明)

(陈胜华) (罗 毅)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