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要求,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投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本着审慎、独立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即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人通过视频出席会议并在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对公司建议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 时间 | 事 项 | 发表意见类型 |
1 | 2022.3.29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 同意 |
2 | 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 同意 | |
3 | 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 同意 | |
4 | 对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意见 | 同意 | |
5 | 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 同意 | |
6 | 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意见 | 同意 | |
7 | 2022.8.15 | 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 同意 |
8 | 2022.12.21 |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 同意 |
9 |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 同意 | |
1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意见 | 同意 |
2、对公司建议的情况
塑料管道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特别是近几年,行业发展趋于稳定,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因此,产品与模式的创新尤为重要,本人根据自身在高分子领域多年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和技术负责人探讨新产品开发、新领域拓展、新模式创新等内容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非常认可本人的意见及观点,并予以积极采纳并落实。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独立审慎地履行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2022年,本人按时参加每一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需要本人行使表决权及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本人都事先对相关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同时,本人亦通过视频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最新动态;通过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重点关注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股权激励实施等事项,检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从而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障股东知情权。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对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修订及实施情况,并认真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促进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有效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年内公司信息披露继续保持优秀,连续第十二次获评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A”级。
3、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2022年本人积极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规范运作、董监高职责等相关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同时,自主学习监管部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切实提升自身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其他方面工作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2年度本人共主持召开两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评定方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资格的核查情况》等议案。会议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对公司高管人员2021年度绩效进行了评定并形成奖励分配方案,对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资格进行核查,并形成相关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本人在2022年度共参加了两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结分析了提名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并对新一届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阅历、专业素养等情况进行审查,积极配合做好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参与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相关工作。
在2021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关注审计进展,切实推进审计工作;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信息披露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情况的汇报,助推公司年报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2022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本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过去一年里提供的支持和配合。为方便与大家的沟通交流,特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Email:
S_yh0411@zju.edu.cn)。
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勤勉、审慎的态度,履行好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同时,也希望公司在2023年能够持续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高质量发展之路越走越宽。
独立董事:宋义虎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