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查股网  2023-12-14  伟星新材(002372)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1、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已达到规定的考核目标,且未发生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142名激励对象中,除2人离职以及1人请长假外,其余139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绩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不存在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能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形。

综上,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限售期的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为13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相关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1、鉴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同意董事会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从5.90元/股调整到5.30元/股。

2、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请长假,根据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对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上述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义虎: 郑丽君: 祝卸和: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