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和沟通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夏曙东先生、吴司韵女士、尹建平先生、陈铨先生、张鹏国先生、夏曙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任职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上述候选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史薇女士、慕丽娜女士、王新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新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候选人慕丽娜女士、王新英女士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史薇女士尚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上述候选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制定合理,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积极性,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 峰 陈荣根 杨栋锐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