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部分购回的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部分购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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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控股”)的通知,获悉亚厦控股于2023年11月10日与2023年11月13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部分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亚厦控股股份质押购回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原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02日,亚厦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78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后,该笔质押经过部分购回、多次补充质押、延期购回操作后,质押数量为3,890,000股,因该笔质押引发的补充质押数量合计为21,310,000股,质押购回日为2023年11月20日。
2、本次股份质押购回基本情况
亚厦控股于2023年11月10日与2023年11月13日将上述股份办理了购回操作。
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购回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期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亚厦控股 | 是 | 1 | 0.00% | 0.00% | 2020/11/02 | 2023/11/1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89,999 | 0.89% | 0.29% | 2023/11/13 | ||||
5,250,000 | 1.20% | 0.39% | 2021/11/12 | ||||
12,050,000 | 2.74% | 0.90% | 2022/01/18 | ||||
4,010,000 | 0.91% | 0.30% | 2023/01/19 | ||||
合 计 | 25,200,000 | 5.74% | 1.88%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亚厦控股 | 439,090,032 | 32.77% | 286,350,000 | 65.21% | 21.37% | 0.00 | 0.00% | 0.00 | 0.00% |
张杏娟 | 169,016,596 | 12.61% | 72,780,000 | 43.06% | 5.43% | 0.00 | 0.00% | 0.00 | 0.00% |
丁欣欣 | 90,250,107 | 6.74% | 18,800,000 | 20.83% | 1.4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丁泽成 | 12,000,050 | 0.9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9,000,037 | 75.00% |
合计 | 710,356,785 | 53.01% | 377,930,000 | 53.20% | 28.20% | 0.00 | 0.00% | 9,000,037 | 2.71% |
1、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4,6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06%、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对应融资余额2,775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71,5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8%、占公司总股本的5.34%、对应融资余额13,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证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