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于2023年11月28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000,000股质押给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张杏娟女士于2023年11月28日将上述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操作。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期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张杏娟 | 是 | 20,000,000 | 11.83% | 1.49% | 2023-10-24 | 2023-11-28 |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
合 计 | 20,000,000 | 11.83% | 1.49%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情况 |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亚厦控股 | 439,090,032 | 32.77% | 286,350,000 | 65.21% | 21.37% | 0.00 | 0.00% | 0.00 | 0.00% |
张杏娟 | 169,016,596 | 12.61% | 52,780,000 | 31.23% | 3.94% | 0.00 | 0.00% | 0.00 | 0.00% |
丁欣欣 | 90,250,107 | 6.74% | 18,800,000 | 20.83% | 1.4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丁泽成 | 12,000,050 | 0.9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9,000,037 | 75.00% |
合计 | 710,356,785 | 53.01% | 357,930,000 | 50.39% | 26.71% | 0.00 | 0.00% | 9,000,037 | 2.55% |
1、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52,7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43%、占公司总股本的3.94%、对应融资余额1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71,5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8%、占公司总股本的5.34%、对应融资余额13,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