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于2024年11月06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以柜台质押的方式办理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是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张杏娟女士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张杏娟 | 是 | 32,000,000 | 18.93% | 2.39% | 否 | 否 | 2024-11-06 | 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 自身资金需求 |
合 计 | 32,000,000 | 18.93% | 2.39%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 数量 (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 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亚厦控股 | 439,090,032 | 32.77% | 313,350,000 | 313,350,000 | 71.36% | 23.38% | 0.00 | 0.00 | 0.00 | 0.00 |
张杏娟 | 169,016,596 | 12.61% | 78,810,000 | 110,810,000 | 65.56% | 8.27% | 0.00 | 0.00 | 0.00 | 0.00 |
丁欣欣 | 90,250,107 | 6.74% | 25,000,000 | 25,000,000 | 27.70% | 1.87% | 0.00 | 0.00 | 0.00 | 0.00 |
丁泽成 | 12,000,050 | 0.9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9,000,037 | 75.00% |
合计 | 710,356,785 | 53.01% | 417,160,000 | 449,160,000 | 63.23% | 33.52% | 0.00 | 0.00 | 9,000,037 | 3.45% |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48,2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79%、占公司总股本的3.60%、对应融资余额6,4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03,8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4.61%、占公司总股本的7.75%、对应融资余额14,9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