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8  新北洋(00237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4-038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丛强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8,032,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7.187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0,828,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1.297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2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203,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8905%。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172,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8.2605%。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其中董事曲斌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吴力刚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监事王涛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刘俊娣女士代为出席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三、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350,2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3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350,2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3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350,2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3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722,4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1%;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6%;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350,2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3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97,350,2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3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7.01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04,983,9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2%;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6%;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02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00,684,8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0%;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6%;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03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04,983,9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2%;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6%;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04公司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94,447,67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0%;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6%;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关联股东对本议案相关表决项已回避表决。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01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297,722,4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1%;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6%;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83,856,24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35%;反对14,175,8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5%;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996,8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8290%;反对14,175,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17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03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83,856,24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35%;反对14,175,8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856,24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35%;反对14,175,8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996,8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8290%;反对14,175,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17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066,7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1%;反对59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弃权3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722,4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1%;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6%;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丛强滋先生、吴力刚先生、曲斌先生、宋森先生、荣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选举丛强滋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02选举吴力刚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03选举曲斌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04选举宋森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05选举荣波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季振洲先生、钱苏昕先生、宋文山先生、汪东升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3.01选举季振洲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8,186,8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341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02选举钱苏昕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8,938,8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593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03选举宋文山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04选举汪东升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刘俊娣女士、卞利伟先生、宁燕妮女士、王春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01选举刘俊娣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8,186,87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341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02选举卞利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8,186,8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341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03选举宁燕妮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04选举王春涛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8,186,87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341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胡家军、顾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