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高新: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3-51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45),公司将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8月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高攀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吕华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高庆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郝立群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钱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彭雅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张志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沈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彭海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何斌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张晶晶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6.00
6.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3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名。议案1—3表决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4-6为普通议案,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对议案1-2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8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琴、吴荻 联系电话:027-87617400传真:027-87617400 邮编:430223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77”,投票简称为“国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结果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高攀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吕华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高庆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郝立群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钱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彭雅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张志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沈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彭海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何斌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张晶晶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4.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
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
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