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高新: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2023年上半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全部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通过合法程序审批并及时披露,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 张志宏 沈强 彭海炎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