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桥控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6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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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证报告 | 1-2 |
|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3-9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CQAA2B0240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桥控股)于2023年7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宏桥控股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宏桥控股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证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宏桥控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XYZH/2026CQAA2B0240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鉴证报告(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 中国北京 | 二○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了本公司于2023年7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209,973,75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8.93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承销费用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人民币789,589,998.93元,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为786,198,757.0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3-0001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 开户主体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2026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宏桥控股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梁邹支行 | 15736601040011468 | |||
| 云南宏桥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砚山县支行 | 24079701040019738 | |||
| 云南宏合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西县支行 | 24069201040024418 | 278,959,167.59 | ||
| 宏桥控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 222148944542 | 789,589,998.93 | 已销户 | |
| 邹平宏硕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 | 209148941550 | 已销户 | ||
| 宏桥控股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 | 817690001421005802 | 已销户 |
| 开户主体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2026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分行营业部 | |||||
| 合计 | 789,589,998.93 | 278,959,167.59 |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1)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原因。
因项目受全球经济波动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铝深加工行业销售加工费下行,同时考虑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整体战略规划统筹资源配置等多重因素影响,项目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项目一直处于延期阶段,尚未实际开展投资。
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6年4月13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调整用于“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
(2)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原因。
“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新增募投项目,目前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施工进度逐步投入使用。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2025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对“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上述项目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投资回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是否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鉴于此,公司将结合长远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
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上述项目。202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6年4月13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调整用于“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2026年4月24日,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户当日全部结余资金579,812,740.10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通过银行转账全额拨付至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本次变更后的募集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变更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3.75%,变更具体原因如下:
(1)原项目受全球经济波动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铝深加工行业销售加工费下行,同时考虑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整体战略规划统筹资源配置等多重因素影响,原项目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若强行实施可能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无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新项目根据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实现预期假设的情况下,新募投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26.61%高于原募投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07%),各项关键财务指标稳健,项目实施具备经济可行性。投资效益显著优于原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价值。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6年1-6月累计取得现金管理收益342.69万元,已到期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无尚未到期余额,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7,895.92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5.48%。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尚未建设完毕,预计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款。
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7.其他需说明事项本公司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本公司前次发行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其他本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78,619.8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3,688.8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7,981.27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3,688.8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3.75% | 2023年: | 23,585.96 | ||||||||
| 2024年: | - | |||||||||
| 2025年: | - | |||||||||
| 2026年1-6月: | 30,102.92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 23,585.96 | 23,585.96 | 23,585.96 | 23,585.96 | 23,585.96 | 23,585.96 | - | |
| 2 | 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变更前) | 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变更前) | 55,033.92 | 55,033.92 | 55,033.92 | 55,033.92 | -55,033.92 | 已终止 | ||
| 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变更后) | 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变更后) | 57,981.27 | 30,102.92 | 57,981.27 | 30,102.92 | -27,878.35 | 项目建设中 | |||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 1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 | 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终止 |
| 3 | 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建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