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100 号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其他应付款中公司账外收取因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后中间人给予的现金,金额共计4,067.18万元。其中,奖励给83名员工4,014.00万元,剩余53.18万元入账。会计师未能获取到上述款项在纳入账内核算前的任何外部证据,亦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确认上述所涉金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无法判断上述款项性质和归属,因此无法对上述款项的会计处理进行恰当的审计调整。请你公司:
(1)说明收取中间人上述现金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包括
但不限于给予时间、金额、原因、方式、涉及银行账户、中间人姓名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负责人员与职务等。
(2)将上述款项列入其他应付款的合理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公司收取上述资金是否为非法所得,上述事项中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对事项(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金额4.83亿元,较期初增长15.07%。其中,处于被非法质押冻结控制状态的定期存款2.55亿元,具体原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远智慧能源”)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的定期存款中2.95亿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质押。根据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回函,4,000万元已因质押被扣划,25,500万元处于“质押冻结控制”状态。报告期内,科远智慧能源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存在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总计2.95亿元。会计师对你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无重大缺陷。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名称、存放金额、存放类型等,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存款及理财产品等被划扣、质押等受限情形。
请会计师说明对货币资金、理财产品等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银行询证函回函的数量、金额、比例,是否覆盖公司所有银行账户,是否发现存放及收支异常、其他使用受限或被第三方使用或归集的情形等,对公司货币资金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2)你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被出具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涉及事项包括:一是上述现金不入账情形;二是公司与定期存款有关的内部控制运行存在缺陷,未能及时、准确的掌握定期存款的状态。请你公司补充说明针对上述事项已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进展,你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已有效运行,相关缺陷是否已彻底整改完毕。
请会计师结合上述情况,说明针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此基础上说明得出审计结论的依据及审计意见的恰当性。
(3)上述诉讼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基本情况、涉案金额、截至回函日的最新进展、是否计提预计负债及原因等。
(4)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日期、金额、到期日、赎回日、质押原因、担保对象、质押时间、质押手续是否齐全等,担保对象与你公司、公司董监高、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对被划扣、质押存款计提坏账准备,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会计师对问题(3)(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金额5.56亿元,较期初下降43.66%,报告期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8,466.59万元。请说明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具体测算过程,关键假设及折现率等主要参数确定依据、与上期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本期计提大额资产减值的合理性,相关固定资产减值迹象是否前期已经出现,前期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金额6.52亿元,较期初增长16.03%。报告期内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508.05万元。2020年至2022年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199.46天、207.6天、
276.41天。请你公司:
(1)结合存货构成明细、周转情况、生产销售模式、在手订单、期后销售情况等,补充说明存货较期初增长的原因,是否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并量化说明存货结构变动情况与各主营业务在手订单变动情况是否匹配。
(2)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主体、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等,是否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并结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你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
(3)结合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
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4)存货周转天数逐年上升的原因,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9,214.19万元。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容、开工与竣工时间、投资规模、累计投入资金、转入固定资产内容、依据、时间、金额等,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款项金额3.21亿元,较期初下降23.22%。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应付款项下滑的原因,与公司业务规模是否匹配,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前五名对象名称、交易内容、合同金额、应付账款余额及占比、账龄、未结算原因及预计结算时间,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1.96亿元,同比增长16.81%。请你公司结合销售费用具体构成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各项费用明细科目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具体说明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2023年4月26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沛县示范项目”及“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灵璧示范项目”。请你公司:
(1)对照募投项目前期规划及后续建设过程中的市场变化情况、公司自身产能及销售需求变化情况,说明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募投项目前期论证是否充分、立项是否审慎。
(2)说明前述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的具体时点,说明历次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投项目可行性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审慎、不及时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则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说明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历次现场调查情况,并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前期历次核查报告中发表的意见是否审慎、准确,并对问题(1)(2)发表核查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