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远智慧: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8 日召开的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总股本239,991,6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转结至以后年度。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 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对每股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9,991,649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5 月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 年5 月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38 刘国耀
2 00*****490 胡歙眉
3 01*****032 刘建耀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5 月1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5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东路1266 号战略发展部。
咨询联系人:赵文庆、吴亚婷
咨询电话:(025)69836095、(025)69836008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