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的通知,获悉蓝帆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 日期 | 质权人 |
蓝帆投资 | 是 | 23,000,000 | 9.80 | 2.28 | 2020年8月31日 | 2023年8月9日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
6,000,000 | 2.56 | 0.60 | 2021年6月24日 | 2023年8月9日 | |||
合计 | 29,000,000 | 12.35 | 2.88 | - | - | - |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尾差造成。上述股份的原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日、2021年6月26日披露在指定信息媒体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蓝帆投资 | 是 | 23,000,000 | 9.80 | 2.28 | 否 | 否 | 2023年8月9日 | 2026年8月9日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 为山东朗晖石 油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授信提 供担保 |
6,000,000 | 2.56 | 0.60 | 否 | 否 | 2023年8月9日 | 2026年8月9日 | ||||
合计 | 29,000,000 | 12.35 | 2.88 | - | - | - | - | - | - |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尾差造成。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 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蓝帆投资 | 234,781,123 | 23.31 | 165,780,000 | 165,780,000 | 70.61 | 16.46 | - | - | - | - |
李振平 | 2,980,536 | 0.30 | - | - | - | - | - | - | 2,235,402 | 75.00 |
合计 | 237,761,659 | 23.61 | 165,780,000 | 165,780,000 | 69.73 | 16.46 | - | - | 2,235,402 | 3.11 |
三、其他说明
1、蓝帆投资上述股份质押用途是为山东朗晖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
2、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来半年内,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数量为87,780,000股,占其合计持公司股份比例的36.92%,占公司总股本的8.72%,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31,500万元;未来一年内,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35,780,000股,占其合计持公司股份比例的57.11%,占公司总股本的13.48%,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48,948万元。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的情形。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