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关于变更担保抵押物的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担保抵押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担保抵押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2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材料”)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公司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子公司山东新材料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抵押土地及厂房的方式为借款提供担保。截至目前,本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担保抵押物的情况
公司与农业银行已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公司抵押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证号为鲁(2018)淄博临淄区不动产权第0002723号)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公司将以子公司淄博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证号为鲁(2023)淄博临淄区不动产权第0010531号)变更上述担保项下的抵押物。
本次仅为在原授信额度范围内变更担保抵押物,抵押物评估价值将会发生变化,
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担保额度等保持不变,具体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的相关正式合同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变更担保抵押物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抵押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融资安排,抵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担保抵押物事项未增加授信及担保额度,风险可控。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变更担保抵押物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28,158.71万元人民币(外币担保额均按照2023年8月30日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1.10%,未超过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