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2年8月19日,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Hemisphere Co., Ltd.(以下简称“香港半球”)、Hemisphere GNSS Inc.(以下简称“加拿大半球”)、Hemisphere GNSS (USA)Inc.(以下简称“美国半球”)与由美国财政部和美国国防部代表的美国政府(统称“CFIUS Monitoring Agencies”,以下简称“CMA”)签署《国家安全协议》,CMA要求公司出售加拿大半球、美国半球的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重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半球与CNHIndustrial Alberta Inc.(以下简称“凯斯纽荷兰阿尔伯塔”)及其关联公司CNH Industrial America LLC(以下简称“凯斯纽荷兰美国”)签署《股份购买协议》,拟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半球持有的加拿大半球100%股权(以下简称“本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本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二○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交易尚需取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CFIUS”)及CMA分别进行的审查核准。
二、进展情况
《股份购买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配合买方向加拿大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以下简称“ISED”)于2023年5月提交了《投资加拿大法》项下关于本交易的所需通知,ISED在法定时限内未采取任何行动。据此,《投资加拿大法》项下的全部要求已经满足。
公司与交易相关方于2023年4月向CMA提交申报材料,目前,CMA仍在审查本交易。同时,公司与交易相关方于2023年4月向CFIUS提交了简要申报。为推动CMA和CFIUS的审查程序,公司与交易相关方拟向CFIUS提交JointVoluntary Notice(简称“联合自愿通知”)。CMA同意将《国家安全协议》项下规定的本交易的截止日期延长至CFIUS对联合自愿通知的审查程序结束之日。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正在积极推动美国CFIUS及CMA审查程序,但尚未取得审核结果,本交易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