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关于召开二○二三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3-079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二三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公司会议室。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
邮政编码:100176。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10-5827525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晓敏女士
联系电话:010-58275015 联系传真:010-58275259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3。
2.投票简称:“思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请委托人在相应表决意见的格内以“○”表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