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徐杨俊的监管函

查股网  2024-04-12  合众思壮(002383)公司公告

关于对徐杨俊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66 号

徐杨俊:

经查,2015年12月,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欧电子)100%的股权,你持有吉欧电子20.20%的股权,是交易对手方之一。2016年3月3日,作为吉欧电子的核心管理人员之一,你承诺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全部解禁完毕之日起(即2019年10月22日起),在吉欧电子任职满五年后方可离职,并表示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者撤销。2023年4月28日,你辞去合众思壮副总经理,并不再担任合众思壮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职务,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规定的违反承诺的行为。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7.7.6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4.1条的规定。

同时,提醒你作为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