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拟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了顺利完成公司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组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二、监事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中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五届监事会书面推荐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推荐,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候选人推荐期限:推荐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其所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上述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将不再接受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二)资格审查: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将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五)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章程》对临时提案有特殊规定时,则适用公司《章程》规定。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9、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2、拟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人员;
13、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的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原件,格式见附件1);
2、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的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2);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还应同时提供的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提交者,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提交者,代理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方式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应当在 2024年5月7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文洁、李晓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10-58275015 传真号码:010-58275259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 8 号院邮政编码:100176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信息 | |||
名称 | 联系方式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股东账户号码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
候选人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
年龄 | 出生年月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证券账户号码(深市) | |||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类别 | 股东代表监事 | ||
任职资格 |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是 □否 (请在“是”或者“否”前打“√”) | ||
简历 | |||
其他说明 | |||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1、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2、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附件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的同意声明
本人 ,就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名本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之事项,声明如下:
1、本人同意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本人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3、本人承诺作为监事候选人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尽职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
声 明 人 :
日 期 :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