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东山精密(002384)公司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2022年度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并就公司经营发展、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注:2022年林树先生离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补选高永如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出席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本报告期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 次数
王章忠13-13--33
宋利国13-13--33
高永如11-11--33
林树(已离任)2-2--11

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我们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2022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出席委员会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 (含年报沟通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王章忠4-3-6-1-
宋利国4-3-6-1-
高永如3-2-5---
林树(已离任)1-1-1-1-

(三)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与了大力支持,我们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我们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公司管理层能够按照决议内容落实相关工作。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活动等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独立意见涉及议案或事项独立意见
2022年1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意见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2年2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持股计划
4、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2年4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3、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5、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6、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2年6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哲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8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3、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关于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2年12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现场检查及沟通情况

2022年度,我们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等途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在董事会讨论重大事项前,我们要求公司针对具体议案提供相关背景资料和法规、政策依据等材料。我们时刻关注公司动态,尤其是有关媒体和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重点关注国家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政策变化,综合判断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经过认真积极工作,我们对公司的了解更加深入,与管理层的沟通更加顺畅,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相关高管与我们保持定期沟通和交流,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为我们做出独立判断提供大量依据,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有效配合,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2022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2年度,我们积极参加相关主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情况发生。

六、其他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王章忠、宋利国、高永如、林树(已离任)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