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0  东山精密(002384)公司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40元/股。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7.4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72.99-109.4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0.0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2023-073、07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具体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63.7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7%,最高成交价为15.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0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

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