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2023-06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104会议室(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翠湖南路南侧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根伙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9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17,318,3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835%。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代表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14,796,3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076%。
(2)网络投票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102,522,0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75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9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2,522,0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759%。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073,543,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21%;反对43,18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649%;弃权59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47,0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019%;反对43,183,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210%;弃权59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71%。
2、审议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73,543,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21%;反对43,18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649%;弃权59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47,0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019%;反对43,183,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210%;弃权59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71%。
3、审议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073,544,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23%;反对38,277,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258%;弃权5,496,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19%。表决结果:通过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48,5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033%;反对38,277,2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356%;弃权5,49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11%。
4、审议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1,073,541,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20%;反对38,280,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261%;弃权5,49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1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45,2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001%;反对38,280,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388%;弃权5,49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11%。
5、审议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073,517,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798%;反对38,301,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280%;弃权5,49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22%。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20,8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763%;反对38,301,7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595%;弃权5,49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42%。
6、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073,854,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00%;反对38,271,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253%;弃权5,19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057,8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6050%;反对38,271,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300%;弃权5,19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650%。
7、审议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1,026,001,9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272%;反对86,155,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109%;弃权5,1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1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5,6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300%;反对86,155,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0360%;弃权5,1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40%。
8、审议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1,044,262,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4615%;反对67,898,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769%;弃权5,1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16%。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66,1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7413%;反对67,898,1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2278%;弃权5,1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09%。
9、审议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1,073,897,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39%;反对38,259,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242%;弃权5,1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1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01,5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6476%;反对38,259,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183%;弃权5,1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40%。
10、审议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072,968,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307%;反对38,853,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774%;弃权5,49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1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72,2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7412%;反对38,853,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977%;弃权5,49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11%。
11、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且涉及关联交易,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与本议案相关联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同意1,063,678,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5.1992%;反对48,478,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4.3389%;弃权5,161,0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461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82,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797%;反对48,478,8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862%;弃权5,161,0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40%。
12、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1,063,755,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61%;反对48,402,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320%;弃权5,161,0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19%。表决结果:通过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58,7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544%;反对48,402,3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116%;弃权5,161,0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40%。
13、审议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1,067,630,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529%;反对44,530,1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854%;弃权5,1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16%。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834,1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5344%;反对44,530,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347%;弃权5,1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09%。
14、审议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1:非独立董事邵根伙
同意股份数:1,072,199,77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7,403,444股。
14.02:非独立董事张立忠
同意股份数:1,072,880,36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084,042股。
14.03:非独立董事宋维平
同意股份数:1,060,825,30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6,028,980股。
14.04:非独立董事谈松林
同意股份数:1,072,576,86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7,780,542股。
14.05:非独立董事林孙雄
同意股份数:1,072,822,35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026,030股。
15、审议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01:独立董事臧日宏
同意股份数:1,073,608,143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811,817股。
15.02:独立董事谯仕彦
同意股份数:1,071,932,892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7,136,566股。
15.03:独立董事岳彦芳
同意股份数:1,073,612,730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816,404股。
15.04:独立董事冯玉军
同意股份数:1,073,773,753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977,427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姓名:刘娟、曾祥娜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刘娟律师、曾祥娜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