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3-08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昌乐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及公司和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为参股公司锦州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大北农”)、葫芦岛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大北农”)、昌乐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乐大北农”)分别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3,000万元、2,76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张立忠先生为锦州大北农、葫芦岛大北农、昌乐大北农母公司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大北农”)的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现任董事林孙雄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因此以上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为锦州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锦州大北农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锦州大北农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0,500万元。
北京大佑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6.82%,黑龙江大北农对锦州大北农持股100%,因此,锦州大北农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黑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黑天平评报字【2023】第1054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2.75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3.18%的股权估值为17.42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张立忠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林孙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因此,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同时,张立忠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并直接持有黑龙江大北农9.41%股权,林孙雄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因此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为参股公司锦州大北农提供担
保构成关联交易。
3、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锦州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6月5日
(3)注册地点:北镇市廖屯镇瓦房村
(4)法定代表人:包兴辉
(5)注册资本:8,000万元
(6)经营范围: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研发、生产、销售;预混合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兽药批发、零售;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股权结构:
(8)财务指标: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具的XYZH/2023CDAA4B0077号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锦州大北
农资产总额为22,397.43万元,负债总额为13,335.6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061.7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176.09万元,利润总额为441.01万元,净利润为316.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54%。截至2023年3月31日,锦州大北农资产总额为24,260.79万元,负债总额为15,005.0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255.71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7,004.33万元,利润总额为258.59万元,净利润为193.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1.85%。(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历史沿革及其他:锦州大北农成立于2012年6月5日,主要业务为饲料生产、销售。经查询,锦州大北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公告披露日,锦州大北农对外担保余额0万元,诉讼金额0万元,无抵质押情况。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二、为锦州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4、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3)担保期限: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三、为葫芦岛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136、2020-150),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葫芦岛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大北农”)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办理融资金额不超过9,9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授信业务已释放部分额度,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葫芦岛大北农拟继续与浙银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葫芦岛大北农持有的
养殖设备和构筑物、母猪向浙银金租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分别不超过2,100万元、900万元,租赁期限分别不超过4年、2年,公司拟继续为其该项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浙银金租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葫芦岛大北农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1,476.20万元。
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6.82%,黑龙江大北农对葫芦岛大北农持股100%,因此,葫芦岛大北农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黑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黑天平评报字【2023】第1054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2.75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3.18%股权的估值为17.42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张立忠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林孙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因此,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同时,张立忠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并直接持有黑龙江大北农9.41%股权,林孙雄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因此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为参股公司葫芦岛大北农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葫芦岛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5月18日
(3)注册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寺儿卜镇西蜂村
(4)法定代表人:姜德宝
(5)注册资本:21,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食品流通(预包装食品销售);食品生产、加工;种畜禽生产经营、销售;饲料销售;养猪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股权结构:
(8)财务指标: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具的XYZH/2023CDAA4B0079号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葫芦岛大北农资产总额为41,383.07万元,负债总额为21,395.1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9,987.9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966.66万元,利润总额为10,869.26万元,净利润为10,869.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70%。截至2023年3月31日,葫芦岛大北农资产总额为35,410.04万元,负债总额为17,431.9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7,978.13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498.68万元,利润总额为-2,009.78万元,净利润为-2,009.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23%。(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历史沿革及其他:葫芦岛大北农成立于2017年5月18日,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经查询,葫芦岛大北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公告披露日,葫芦岛大北农对外担保余额1,440万元,诉讼金额0万元,无抵质押情况。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三、为葫芦岛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
担保事项”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4、交易对方(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月18日
(3)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汪国平
(5)注册地: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
(6)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5、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养殖设备、构筑物及母猪等作为租赁标的物
(2)融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不超过4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为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浙银金租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四、为昌乐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136、2020-150),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昌乐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乐大北农”)向浙银金租办理融资金额不超过9,9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授信业务已释放部分额度,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昌乐大北农拟继续与浙银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昌乐大北农持有的养殖设备和构筑物向浙银金租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2,76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4年。公司拟继续为其该项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2,76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浙银金租
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昌乐大北农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0,538.62万元。
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6.82%,黑龙江大北农对昌乐大北农持股100%,因此,昌乐大北农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黑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黑天平评报字【2023】第1054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2.75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3.18%股权的估值为17.42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张立忠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林孙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因此,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同时,张立忠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并直接持有黑龙江大北农9.41%股权,林孙雄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因此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为参股公司昌乐大北农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昌乐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0月31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经济开发区英轩街3817号
(4)法定代表人:卓丹
(5)注册资本:14,5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牲畜饲养;粮食收购;种畜禽经营;种畜禽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机械制造;肥料销售;畜禽粪污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股权结构:
(8)财务指标: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具的XYZH/2023CDAA4B0072号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乐大北农资产总额为21,726.81万元,负债总额为14,465.8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260.9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896.34万元,利润总额为1,043.48万元,净利润为1,043.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58%。
截至2023年3月31日,昌乐大北农资产总额为18,604.22万元,负债总额为13,945.8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658.40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136.37万元,利润总额为-2,602.57万元,净利润为-2,602.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96%。(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历史沿革及其他:昌乐大北农成立于2017年10月31日,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经查询,昌乐大北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公告披露日,昌乐大北农对外担保余额0万元,诉讼金额0万元,无抵质押情况。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四、为昌乐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4、交易对方(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月18日
(3)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汪国平
(5)注册地: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
(6)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5、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养殖设备、构筑物等作为租赁标的物
(2)融资金额:不超过2,76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不超过4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为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浙银金租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六、关联关系及被担保方母公司情况
1、关联自然人
张立忠先生,东北农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1999年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饲料产业黑龙江区、东北三省、山东区负责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大佑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黑龙江大北农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孙雄先生,2003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主管、审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总裁助理以及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黑龙江大北农董事。
2、黑龙江大北农合并财务数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具的XYZH/2023CDAA4B0035号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黑龙江大北农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415,696.94万元,负债总额为270,762.2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4,934.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44,525.71万元,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393,216.36万元,利润总额为40,231.58万元,净利润为39,993.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11.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13%。
截至2023年3月31日,黑龙江大北农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382,450.86万元,负债总额为269,016.3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13,434.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13,015.62万元,2023年1-3月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90,883.40万元,利润总额为-12,731.74万元,净利润为-12,910.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10.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34%。(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3,859.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1月1日至今累计已发生金额(万元) |
日常关联交易 | 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饲料、疫苗、猪只、兽药等) | 21,381.85 |
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猪只、玉米等) | 577.63 | |
关联担保 | 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 | 为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 61,900.00 |
合计 | 83,859.48 |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为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金额将不超过158,265.46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06,375.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206,199.75万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担保余额为167,089.91万元(其中关联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140,455.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4%,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担保余额为1,039,109.84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6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逾期金额为0万元,子公司尚未消除担保责任的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2,293.20万元。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参股公司锦州大北农、葫芦岛大北农、昌乐大北农分别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3,000万元、2,76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各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同时各参股公司母公司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信用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各参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各参股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相关附件资料,认为本次为参股公司锦州大北农、葫芦岛大北农、昌乐大北农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其资金周转效率,提高经营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回避表决,此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