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7  大北农(002385)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相关附件资料,认为本次为参股公司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乾安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锦州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其资金周转效率,提高经营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回避表决,此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臧日宏、谯仕彦、岳彦芳、冯玉军

2023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