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关于副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副董事长张立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丽娜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张立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丽娜女士于2024年1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增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合计增持1,000,000股,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0.0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姓名 | 职务 | 增持前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张立忠 | 副董事长 | 8,662,868 | 0.21% |
王丽娜 | - | 422,760 | 0.01% |
(二)张立忠先生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时间:2024年1月2日
2.增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3.增持资金:自有资金
4.本次增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买入均价(元/股) | 金额 (万元) | 增持后总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张立忠 | 500,000 | 0.01% | 5.94 | 296.83 | 9,162,868 | 0.22% |
王丽娜 | 500,000 | 0.01% | 5.93 | 296.25 | 922,760 | 0.02% |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立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丽娜女士暂无后续增持计划。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