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068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葫芦岛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及公司和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参股公司葫芦岛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大北农”)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张立忠先生为葫芦岛大北农母公司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大北农”)的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现任董事林孙雄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因此以上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为葫芦岛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 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6、2023-035),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葫芦岛大北农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申请的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的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目前,上述授信业务已到期,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葫芦岛大北农拟继续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提供不超过4,000万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葫芦岛大北农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4,071.25万元。
北京大佑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6.82%,黑龙江大北农对葫芦岛大北农持股100%,葫芦岛大北农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4]第163A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3.25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3.18%的股权估值为17.68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葫芦岛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5月18日
(3)注册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寺儿卜镇西蜂村
(4)法定代表人:姜德宝
(5)注册资本:21,000万元
(6)股东及股权结构:
(7)经营范围:食品流通(预包装食品销售);食品生产、加工;种畜禽生产经营、销售;饲料销售;养猪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8,375.90 | 43,989.85 |
负债总额 | 28,195.44 | 33,095.78 |
净资产 | 10,180.46 | 10,894.07 |
资产负债率 | 73.47% | 75.24% |
项目 | 2023年1-12月 (经审计) | 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76,655.34 | 19,457.09 |
利润总额 | -9,807.45 | 713.61 |
净利润 | -9,807.45 | 713.61 |
注:葫芦岛大北农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4CDAA4B0185号审计报告。
(9)历史沿革及其他:葫芦岛大北农成立于2017年5月18日,目前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经查询,葫芦岛大北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葫芦岛大北农对外担保余额6,824万元,诉讼金额0万元。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二、为葫芦岛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3.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3)担保期限: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三、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四、关联关系、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及被担保方母公司情况
1、关联自然人
张立忠先生,东北农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1999年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饲料产业黑龙江区、东北三省、山东区负责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大佑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黑龙江大北农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孙雄先生,2003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主管、审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总裁助理以及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兆丰华生物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大北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2、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6,324.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1月1日至今累计已发生金额(万元) |
日常关联交易 | 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饲料、疫苗、猪只、兽药等) | 19,625.06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猪只、玉米等) | 553.28 | ||
关联担保 | 为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 62,000.00 | |
财务资助 | 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 | 4,146.64 | |
合计 | 86,324.98 |
3、被担保方母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52,804.84 | 380,063.70 |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 | 283,637.68 | 314,038.42 |
净资产 | 69,167.16 | 66,025.28 |
归母净资产 | 68,365.05 | 65,212.30 |
资产负债率 | 80.40% | 82.63% |
项目 | 2023年1-12月 (经审计) | 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48,279.79 | 95,998.55 |
利润总额 | -62,426.24 | -2,949.61 |
净利润 | -62,842.35 | -3,057.31 |
归母净利润 | -62,926.92 | -3,152.75 |
注:黑龙江大北农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4CDAA4B0198号审计报告。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为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金额将不超过160,617.70万元,担保余额147,097.7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1,801,289.57万元(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预计的1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8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03,959.42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0,481.45万元(其中关联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147,097.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09%,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33,477.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逾期金额为0万元,子公司尚未消除担保责任的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2,297.41万元。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参股公司葫芦岛大北农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是为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同时参股公司母公司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以上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相关附件资料,认为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其资金周转效率,提高经营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参股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