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北农”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大 北农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保障流动性的同时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有效提高流动资金的效益,进而获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上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余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投资种类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中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中低风险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及子公
司以该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5、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 在该期间内可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6、授权管理
由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办理效率,授权公司财经 管理平台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并授权公司财经管理平台根据业务需要,适时引入 不同类型符合要求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
公司财经管理平台负责对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 负责上述金融机构理财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宜 的审批和风险控制。同时,在理财期间更加密切地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联系 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及时采取保 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及子公司投资银行等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财经管理平台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季 度末将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经管理平台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的审批,由公司财经管理平台负责组织 具体实施。
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测算与预 估,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 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风险可控。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1、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 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 亿元的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关于大北农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大北农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截至目前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前述事项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大北农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登
马明宽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