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天原股份(002386)公司公告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与财务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我们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超过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在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中发挥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所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整、合规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关于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应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募投项目的支付方式,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四、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及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及增资。

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韩复龄、潘自强、郭孝东、王敏志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