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股份”或“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天原股份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梁鹂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3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情况
1、公司2023年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09,777.00万元,2023年1-7月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42,086.00万元,实际发生额度占预计金额的
45.87%。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方单位名称 | 2023年预计数 | 2023年1-7月发生数 | 关联交易内容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四川海云天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395.00 | 128.05 | 技术服务 |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0,100.00 | 3,054.23 | 电 | |
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55,550.00 | 23,784.43 | 化工产品、服务 | |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20.00 | - | 服务 | |
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 | 2,800.00 | 1,351.63 | 技术服务 |
司 | ||||
宜宾锂宝新材料及其下属公司 | 8,820.00 | 23.11 | 技术服务、化工产品 | |
宜宾丝丽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10,000.00 | 8.34 | 化工产品 | |
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44,910.00 | 43,184.72 | 化工产品 | |
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64,100.00 | 6,099.94 | 酒、化工产品 | |
四川金开泰城市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 | - | 服务 | |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12.00 | 3.04 | 服务、水 | |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100.00 | 98.37 | 服务、水 | |
宜宾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188.68 | 服务 | |
小计 | 198,507.00 | 77,924.54 | -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7,760.00 | 286.96 | 电 |
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16,150.00 | 7,460.93 | 化工产品 | |
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250.00 | 734.70 | 人工、材料 | |
宜宾锂宝新材料及其下属公司 | 9,590.00 | 966.74 | 化工产品、材料、服务 | |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1,500.00 | - | 化工产品 | |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2,200.00 | 116.08 | 化工产品 | |
宜宾丝丽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29,700.00 | 7,281.06 | 化工产品 | |
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10,030.00 | 25,112.89 | 化工产品 | |
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32,900.00 | 22,169.08 | 化工产品 | |
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80.00 | 33.02 | 人工、材料、技术服务 | |
四川海云天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 | 人工、材料、技术服务 | |
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 | 人工、材料、技术服务 | |
小计 | 111,270.00 | 64,161.46 | - | |
总计 | 309,777.00 | 142,086.00 | - |
2、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3年度租赁预计金额718.00万元,2023年1-7月累计发生245.12万元,实际发生额度占预计金额的34.14%,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租赁 |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方单位名称 | 2023年预计数 | 2023年1-7月发生数 | 关联交易内容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租赁 | 宜宾锂宝新材料及其下属公司 | 710.00 | 89.74 | 租赁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租赁 | 四川海云天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8.00 | - | 租赁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租赁 | 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155.38 | 租赁 |
合计 | 718.00 | 245.12 | - |
三、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其中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97,200.00万元,新增预计关联融资租赁交易金额5,000.00万元,合计新增202,200.00万元。
1、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197,200.00万元,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3年已公告预计额度 |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额度 | 本次调整后2023年预计额度 | 2023年1-7月已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化工产品 | 市场定价 | 44,910.00 | 68,600.00 | 113,510.00 | 43,184.72 |
小计 | 44,910.00 | 68,600.00 | 113,510.00 | 43,184.72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化工产品 | 市场定价 | 10,030.00 | 128,600.00 | 138,630.00 | 25,112.89 |
小计 | 10,030.00 | 128,600.00 | 138,630.00 | 25,112.89 | |||
合计 | 54,940.00 | 197,200.00 | 252,140.00 | 68,297.61 |
2、新增预计关联融资租赁5,000.00万元。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3年已公告预计额度 |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额度 | 本次调整后2023年预计额度 | 2023年1-7月已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取得融资租赁款 | 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 | 市场定价 | - | 5,000.00 | 5,000.00 | 155.38 |
(1)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拟融资金额为5000.00万元,租赁期限5年。
(2)融资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赁金额:5000万人民币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租赁期限:5年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三江汇海融资租赁”)
法定代表人:章欣;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宜宾港路北段7号;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三江汇海融资租赁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2、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原包装”)
法定代表人:文毅;注册资本:1,661.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13#厂房;主营业务:化工包装及其它各类包
装、精细化工产品、化工原燃料产品(不含危化品)、家用电器及维修、塑料制品、建材生产、销售;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等。包装公司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商品的价格。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系公司根据相关规则进行的追溯补充确认,公司新增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交易行为。
2、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收付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保荐机构核查及意见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
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为公司展开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胡平 | 郑雷钢 |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