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暨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暨2023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决议公告》(2023-075)、《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3-077)。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中,潘自强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超过3家,不符合2023年9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暂取消选举潘自强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将尽快落实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经股东大会选举完成前,潘自强先生将继续担任独立董事。
除上述取消部分议案事项外,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方式、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1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1、2、3为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7人 |
1.01 | 选举邓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梁鹂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魏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廖周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张宗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陈新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7 | 选举李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王敏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王汀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李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3.01 | 选举王明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晏承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3.03 | 选举李龙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说明:
1、第1、2、3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3人,并分别投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第4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股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将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1、2、4、5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对于累计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三,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15-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表决意见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7人 | ||||
1.01 | 选举邓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梁鹂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魏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廖周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张宗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陈新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7 | 选举李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王敏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王汀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李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3.01 | 选举王明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晏承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3.03 | 选举李龙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