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月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15-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表决意见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00 | 《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