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年2月8日,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梁鹂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梁鹂女士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梁鹂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梁鹂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梁鹂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梁鹂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梁鹂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向梁鹂女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梁鹂女士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